【新政解读】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
发布日期:2022-08-23 浏览次数:次
政策依据
财政部 税务总局《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):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-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,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、中期票据、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。
案例解析
A企业2019年1月1日购买铁路债券1000万元,利率5%,每年年底支付当年利息50万元(1000×5%),则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,未享受其他税收优惠,债券利息收入可以减计为25万元(50×50%),企业所得税优惠税额25×25%=6.25万元。
填报方法
企业投资者将取得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乘以50%的金额填入附表A107010第23行“(三)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A107010免税、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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